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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华十则“代言”均违法 昨被广告协会公开点评 其本人称有待核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2日07:06  大河网-大河报

  □蔺丽爽

  本报讯 昨天,中国广告协会对侯耀华代言的十则违法广告进行公开点评时表示,这些违法广告几乎涵盖了所有名人代言广告的违法形式。

  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说,侯耀华出现在天元牌亚克口服液、澳鲨宝胶囊、渭肠益生元、加拿大V6胶囊、角燕G蛋白胶囊、黄金九号、伯爵胶囊、康大夫茶愈胶囊、方舟凯达降压仪、杜仲降压片(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等电视或者平面广告中。目前这些保健食品、药品或医疗器械广告均已被证实,刊发或播出前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使用专家、患者、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且均含有其他违法内容,并先后或分别被浙江、辽宁、山西、河北、江西、湖北、甘肃、江苏、四川等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查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李德成律师表示,在美国代言名人必须是产品的真实使用者。英国规定在医药和治疗法广告中不可使用证人和证言,在酒类广告中不可出现年轻人所追随的名人形象。但目前,我国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名人代言,还缺乏相关明确的法律规定。

  昨晚,侯耀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这些违法广告没什么印象,可能“有人滥用我名义做广告”,需核实后回应。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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