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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目前,全省新建居住建筑都执行50%节能标准,其中西宁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标准较高,执行65%的标准。到2011年,全省各州、地政府所在地的居住建筑都执行65%的节能标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工作人员介绍,我省地处青藏高原,大部分地区冬季采暖期在半年以上,个别地区甚至更长,有些城镇建筑耗能已接近当地社会总耗能的一半左右。2005年以前,全省既有建筑约5000万平方米,98%以上未按建筑节能设计建造,属高耗能建筑。(作者:魏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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