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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惠”要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2日07:54  解放日报

  编者按:南京东路社区总工会抓住职工工资这个基本问题,既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又合理地争取了劳资双赢。他们在学实活动中的这一做法,启发我们思考一个深刻道理,这就是第三批“学实”单位,要紧紧扣住群众的基本利益,办几件好事实事。

  我们说,学实活动要让群众得实惠,这个“惠”就要行得“实”。第三批单位群众性强、利益矛盾集中。而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中,必有一些是属于基本的权益,这也往往就是他们的“三最”利益。我们既要维护群众各个层次的发展要求,更要满足好他们的基本需求,既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这个“炭”,就是群众最切身的利益,也必然是他们最集中的呼声和我们工作中最突出的问题所在。像职工工资收入这样的事,牵系着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柴米油盐,一定要紧紧抓住、保障好。

  群众的基本需求或曰基本权益,就是“实惠”,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情况下,集中点也会不一样,我们一定要根据千差万别的情势,认真调研、科学判断,确定我们的工作着力点和切入点。但不管千变万化,紧紧扣住基本利益、切身利益,却是共同的。只有抓住这一条,才能抓准各个地区、各个单位的突破口,真正让“群众得实惠”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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