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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官员强奸13岁少女案:副局长被判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2日08:03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10月29日下午,浙江省苍南县法院一审判决强奸未满14周岁少女的县统计局原副局长王加敏有期徒刑8年,同案的苍南广播电视台驾驶员周世昌也因犯强奸罪被判4年。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月12日18时多,王加敏与周世昌等人来到苍南县灵溪镇金乡路与塘北路路口,将未满14周岁的少女刘某某和不到18周岁的王某某接上车后,一起前往该镇一处农家乐唱歌喝酒。当晚10时30分左右,王加敏、周世昌等一行人到苍南某酒店登记房间,住下后,王加敏强行与刘某某发生了性关系,而周世昌则因王某某的强力反抗而未得逞。 本报综合

  ■新闻回放

  温州一官员涉嫌强奸13岁少女

  今年6月16日,有网友曝光温州一名副局长于6月12日晚在宾馆强奸一名未满14岁少女,引发网友人肉搜索。后据苍南县公安局证实,确有一名少女报案称遭强奸,警方已对一人采取强制措施;另一名涉案人员王某某(系某行政单位干部)还在追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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