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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逾千

  本报讯(记者 张仁平)10月27日,福建省检察院举行省院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选任聘任大会。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谦,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出席会议并为受选任聘任的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颁发证书。

  徐谦说,福建作为全国首批先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的十个省份之一,自2003年10月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有效监督了一批案件,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倪英达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端正态度,一如既往地配合、支持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并在组织机构、协调服务、经费落实上,为受选任聘任的人员全方位了解检察工作、正确履职提供充分保障。

  福建省检察机关自2003年10月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各级检察院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129名,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拟作不起诉、拟作撤销案件、不服检察机关逮捕决定等“三类案件”1099件1263人,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五种情形”案件4件,收到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228件。

  据介绍,福建省检察院此次共选任聘任22名人民监督员、9名特约检察员和13名专家咨询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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