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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调整基本医保政策 患者年增报销额12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2日18:17  红网

  红网株洲11月2日讯(通讯员 彭新平 邱建明)11月1日,从湖南炎陵县医疗保险局传来消息,该县政府对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作重大调整。调整后,全年医保患者增加报销额将突破120余万元,这是该县政府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民办实事的又一举措。

  炎陵县医疗保险局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主要是“三增三减一调整”。提高住院发生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的最高发生额由8.8万元提高到11万元,增加城镇职工特殊门诊病种与异地安置人员享受特殊门诊、提高报销比例,调高部分单病种包干费用;调低县外住院自付比例,城镇职工转县外三级医院增加自付比例由原来的20%降为10%、一二级医院由原来的10%降为5%,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普降10%,降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住院支付分段比例,由原来的6段调整为3段。

  炎陵县这一“保民生、促和谐”举措的实施为保障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健康,防止因病致贫具有重大意义。

稿源:红网 作者:彭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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