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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食药推出“红名单” 将公开评选一批食品药品“放心消费企业(门店)” 首批评选本月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3日02:20  兰州晨报

  本报讯 (记者刘健)购买食品或药品时,广大市民一定愿意在被社会所认可的企业(门店)进行消费,以求得放心。记者11月2日获悉,兰州市将公开评选一批食品药品安全“放心消费企业(门店)”,并进行授牌,以培育、树立、推广一批示范型企业。首批评选将在本月进行,明年3月进行第二批评选。

  日前,兰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食品药品安全整治行动,整治重点锁定粮油市场、肉及肉制品市场、牛肉面规范提升和早餐市场、消毒餐饮具、流通环节食品药品等10大方面,以遏制食品药品领域的不法行为。

  据了解,对假冒伪劣、严重失信、风险较高、设施不完善、制度不落实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兰州市食药部门将把其列入“黑名单”,限期整顿,不合格的坚决清退出市场。在对不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的同时,兰州市还决定培育一批“红名单”企业(门店),并授予“放心消费企业(门店)”称号。评选工作通知已下发,兰州市将于今年11月份和明年3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分两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放心消费企业(门店)”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的申报将按自愿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企业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提出申请,或者由各县(区)、各监管部门推荐,并填写放心消费企业自律承诺书等。首批推荐企业(门店)于11月20日前上报,第二批推荐企业于2010年3月15日前上报。经过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有关方面的人员进行审核后,合格企业将在兰州市政府网站以及媒体进行公示,无不良反映者提交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并命名、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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