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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通知要求进一步抓好学校甲流防控工作 甲流疫苗接种学生优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3日02:20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魏娟 实习生郭倩妤)11月2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的通知,就进一步抓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出具体要求,将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纳入疫苗接种优先人群,一旦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应增加午检,并每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晨、午检和缺勤登记结果。

  目前我省不少地方甲型H1N1流感患者骤增,一些学校出现聚集性病例,部分地区进入了流感高发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地要将学生纳入疫苗接种优先人群,学校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与解释工作,使家长支持和鼓励学生参与疫苗接种。

  各级各类学校仍然要每天坚持晨检,一旦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发热体温≥37.5℃,同时伴有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学,并及时就医。要做好学生日常缺勤登记,发现班级或学校短时间内出现缺勤增多的现象,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应增加午检,并每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晨、午检和缺勤登记结果。同时,学校要尽量减少大型集会活动,取消一切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如果有必须举行的活动,则尽量在室外举行,若在室内举行,应该保持良好通风,并避免使用中央空调。

  各地中小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特别要告知家长一旦发现孩子体温≥37.5℃,同时伴有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要暂停上学,并及时带其就医,孩子痊愈后方可复课。

  学校要及时具体落实必需的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尤其高等学校应在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划分独立场所,安排无条件居家的患者自我休息治疗,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学校应指定专人照顾其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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