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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小姐裸照,执法违法新版本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3日02:20  汉网-武汉晚报

  范子军 学生

  郑州市扫黄竟然公布了“小姐”的裸照,在网上引起了巨大争议,试问拍小姐裸照并公之于众,是否合法?(2日新民网)

  上海市“钓鱼执法”风波刚刚在一片质疑声中以执法部门的道歉和赔偿告一段落,郑州又上演了一个违法执法的新版本。扫黄行动中拍摄现场照片作为证据无可厚非,一切违法行为都应该受到依法打击,但公布“小姐”裸照,显然是对被执法主体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的粗暴侵犯。

  我国《宪法》第3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警方公开小姐裸照,也许是为起到更大的震慑作用,但如此违背宪法原则,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做法无疑是不能容忍的。

  郑州警方将小姐裸照公之于众,一方面,显示出一些执法者的宪法意识、公民权益意识淡漠,另一方面,则反映出少数执警人员“我就是法”、“我想怎样执法就怎样执法”的霸道作风,这无疑是与文明、法治理念格格不入的,此类违法执法现象该尽早退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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