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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两镇将具备县级管理功能 扩权强镇试点内容已确定,石龙、塘厦两镇主要领导按县处级配备,实现镇长管理局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3日04:1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月刚 实习生 廖翠霞)昨日下午,东莞召开扩权强镇试点工作会议,将向石龙、塘厦两个试点镇下放248项事权。本月20日之前,将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的想法,明年将在珠三角地区推广东莞经验。

  东莞市副市长李小梅说,多年来,镇街实际上已基本承担了县一级的职能。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只能按镇一级的管理权限开展工作。特别是由于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工商、税务等部门,大部分是省、市的派出机构或直属机构,使镇街一级面临着严重的权力分割、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等等问题,原有镇级行政层级设置已严重束缚了镇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扩权强镇后,中心镇将具备县级管理功能。

  今年7月14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批示,要求东莞开展扩权强镇试点工作。8月,东莞确定石龙、塘厦两镇为试点,并组团赴浙江绍兴、义乌两市学习考察。

  目前,《关于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经东莞市委、市政府同意。根据《实施意见》,市直、省属27个部门将向扩权强镇试点下放事项248项,扩权方式有直接放权、委托放权、调整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内部调整放权等4种。

  《实施意见》中提出扩权内容有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等三方面。其中,改革人事权后,试点镇主要领导将按县处级配备,同时充分体现“让镇长管理(分)局长”,市职能部门驻试点镇的派出机构下放镇政府管理后,其主要领导由镇征求上级部门意见后任免,省垂直部门派驻机构主要领导征求党委意见后任免。

  东莞地区读者详见AⅡ叠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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