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内设机构”的“反贪污贿赂总局”栏目显示,原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厅长陈连福已担任该局局长,这是继罗辑、张建南、王建明之后的第四位反贪总局局长。曾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升任最高检检委会专职委员的王建明,现为山西省检察院代检察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协作等。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