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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天天怄气流泪,我受不了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3日04:48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澜)结婚三年,两次流产,第三次终于怀上宝宝后,张娜招来了公公和老公的怨恨,“坐月子”时,都以泪洗面。张娜提出离婚请求,但昨日九龙坡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不准离婚。

  妻子不满丈夫表现

  家住璧山的张娜,今年26岁,一直无业。她在今年9月时,向法院起诉称,与丈夫杨伟感情已经破裂了,要求离婚。她说,两人是2004年11月经人介绍认识的,不到三个月就结婚了。婚后,自己第一次怀孕期间,因身体不好,服用了不少药,考虑到会对胎儿造成影响,不得已做了人流手术。

  没有料到的是,做完人流后,夫妻感情就开始恶化。张娜称,更令她伤心的是,公公认为她做人流,是她无法生育造成的。而且公公还迷信地认为,杨伟见了她会破坏风水,造成做生意不顺利,便经常喊她滚出家门。

  张娜称,后来她又怀孕了。在怀孕8个月时,自己到医院检查,结果“胎儿畸形”。“我当时哭着做了引产手术。”张娜说,在“坐月子”时,杨伟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不关心照顾。自己第二次做了人流后,小两口的日子又在吵闹中度过。

  公公强迫儿媳离婚

  “我当时很天真,认为只要生下小孩,我们就不会吵架了。”张娜说,到了2007年,自己第三次怀孕了。去年国庆节前,自己生下了儿子。过了几天抱到医院检查,发现小孩患有先天马蹄病。儿子得病的消息,又让这个家庭蒙上了一层阴影。

  “他家里人,把小孩得病的原因,怪到我头上来。”张娜说,在“坐月子”时,自己天天以泪洗面。而且公公更是“火上浇油”,强迫小两口离婚。自己无奈之下,只好带着小孩回娘家居住。五个月后,杨伟以看小孩为由,将孩子抱走了。

  法院驳回离婚请求

  在庭审中,张娜请求与杨伟离婚,儿子由自己抚养;婚前及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财产依法分割。

  被告杨伟则称,原告所述不是事实。杨伟说,张娜与他结婚后,就开始生病,一家人为她治病,并精心照顾。现在孩子年幼,不同意离婚。

  九龙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自愿登记结婚。虽然恋爱时间不长,但婚后已生育了小孩,有了较稳定的家庭基础。小孩现年幼又有病,并在治疗中。且庭审之中,被告愿意改正缺点。故只要原告放弃离婚的念头,多为小孩的健康成长考虑,被告改正缺点,双方多理解、沟通,夫妻矛盾是可以化解的。法院最终判决,原告要求离婚的证据不足,不准两人离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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