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通讯员章振东、梁文彬)昨日,襄樊市襄阳区国税局对津东粮油加工企业进行了处罚,该企业逃税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234613元已全部缴入国库。
10月初,该局稽查人员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粮油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现金科目是现金亏损215074.13元,现金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亏损?面对询问,企业会计和出纳无法自圆其说。当检查人员要求查看企业现金日记账时,企业会计又谎称现金日记账已丢失。稽查人员决定从企业银行往来账查起,银行出示的一张该企业付息单显示,银行共收到企业利息款32万元,这笔业务却没有在企业账面列支。据此,检查人员认定企业还有另一套账。铁证面前,企业会计终于承认建立“账外账”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