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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尸案”被告人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3日06:55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沈度报道:备受关注的东西湖“无尸案”昨日有了阶段性结果,曾因检察机关存疑不起诉而被释放的被告人朱绍强一审被判处死刑。

  2006年11月13日,女子林某的儿子向警方报案称其50岁的母亲失踪。当月,林某男友朱绍强因涉嫌杀害林某被警方抓获,朱绍强供认杀害林某并分尸抛入江中,当年12月,朱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被逮捕。因未能找到林某尸体,2007年10月25日,武汉市检察院决定对朱不起诉并于同日依法释放。今年1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撤销了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4月30日,武汉市检察院以朱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向武汉市中院提起公诉。5月27日,本案一审在武汉市中院公开开庭(本报曾多次报道)。

  昨日上午9时,武汉市中院一号庭对该案进行宣判,被害人林某的家属20余人前来听宣判。法 庭 认为,被告人朱绍强的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三项罪名均成立,判处朱绍强死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朱绍强当庭未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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