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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3日07:54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陈琼珂 实习生 王云芳) 昨天,全国法院少年法庭成立25周年纪念大会暨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与发展论坛在上海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分别发来贺信。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少年法庭工作指导小组组长沈德咏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出席会议并致辞。

  自1984年10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创建全国第一个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以来,上海法院积极探索勇于为先,将少年审判工作从刑事领域扩大到民事、行政领域,全方位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依法改革敢于创新,探索形成了专门审判与集中审判相结合、庭审中增加法庭教育阶段、圆桌审判、开辟绿色通道等做法,更好地实现了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不断拓展注重延伸,市高院与市教委共同任命了第一批“上海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法制教育。据统计,截至去年,上海法院共审判未成年被告人27356人;2007年和2008年,试点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民事案件2048件。

  沈德咏在会上强调,要继续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工作,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要继续立足审判、扎实做好延伸工作,努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要继续扎实推进少年法庭各项建设,努力实现少年司法审判工作科学发展。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推动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审判制度不断完善。要加强少年司法理论研究,推动少年司法实践探索不断深化。要坚持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不断开创少年司法审判事业新局面。

  吴志明在会上表示,上海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少年法庭相配套的“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的工作体系,着力运用专业社团及其社工,加大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力度,科学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期更好地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倾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出席会议,市高院院长应勇致辞。中央政法委司改办、中央综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内司委、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和少年法庭指导小组、最高人民检察院侦察监督厅、团中央权益部的代表,以及相关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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