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曹小佳记者陈诚)“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省建设灾民安置板房区3000余处、共建板房62.5万套。现在板房将逐渐拆除。这些板房又该如何处理呢?
为有效利用板房,解决板房拆除过程中废弃泡沫塑料可能造成的白色污染问题,昨日,省环保局出台了《地震灾区板房拆除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指南》,对板房的拆除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按照要求,板房拆除后的归宿将有三种“命运”:一是就地利用;二是异地利用及储备,根据灾区及全省需求,将活动板房拆除后异地搭建,用于灾后重建及其他生产、生活活动或作为物资储备;三是回收利用,对拆除损坏而导致无法整体利用的板房,拆解后的材料应分类回收利用。
拆除板房最大的问题是环境污染问题,因此省环保局要求无法利用的废弃物要实施无害化处置,以防止板房拆除过程及回收过程的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