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讯 日前,高青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平安行动”,对县城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等70余家重点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集中排查。
这次冬季消防安全“平安行动”,重点对单位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有效、室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完好、单位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三个能力”等13项重点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检查。检查人员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认真登记、拍照取证,当场向单位负责人通报检查情况,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督促迅速落实具体措施,将存在隐患改正到位。检查人员对芦湖路上9家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的餐饮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处理。这次冬季“平安行动”,及时发现并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乔磊然 程卫兵)
乔磊然 程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