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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苗被拔动怒 毁树报复获刑

  栽种的果树苗被拔,不依法解决,而是持刀砍掉拔苗人的果树,怒火虽然得到宣泄,却因此赔钱获刑。经福建省浦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26日,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梁宪烨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今年3月初,梁宪烨在同村吴某等人承包的果园旁小河滩上栽种了几棵酸枣树苗。当月底,吴某等人以梁宪烨栽种的酸枣树苗会影响其果园防洪为由,将树苗拔掉。之后,倔强的梁宪烨又在原地重新栽种上被拔掉的酸枣树苗。4月10日,梁宪烨发现其栽种的酸枣树苗又被拔掉了,非常生气,便产生了砍倒吴某等人的果树报复的念头。于是,他回家拿了把柴刀冲到吴某等人的果园内,砍掉29棵黑琥珀李树。经鉴定,29棵黑琥珀李树价值7360.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梁宪烨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其自愿认罪且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金国清 张德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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