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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名“两类人员”成功再就业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宗耀 郭太娥) “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帮我儿子找到工作,可能他又走上邪路了。上个星期儿子的厂领导点名表扬了他,还说要给他涨工资,他对将来充满了信心!”10月26日,假释人员史某的母亲激动地对山东省莱西市检察院监所科检察官周忠平说了这番话,并将一封感谢信递到他手中。

  因父亲患重病无钱医治,莱西市某职业中专16岁的学生史某2008年1月20日晚一时冲动,持刀抢劫了一辆出租车。同年4月18日,该市法院减轻判处史某有期徒刑一年,同年11月被假释出狱。史某想找份工作挣钱给父亲治病,但用工单位一听说他犯过罪,就将他拒之门外。今年2月,周忠平在考察监外执行人员时了解到他的困境,推荐他去莱西一家石子厂工作。上班后小史工作勤奋,肯吃苦,“五一”前被评为石子厂劳动能手,得到厂领导表扬并被晋升一级工资。

  “有些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积极接受改造,想要改过自新,但走出监狱后很难找到工作,对未来丧失了信心,有的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周忠平介绍说,为帮助刑满释放和监外执行人员重新树立生活信心,今年1月,莱西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法院出台了《关于推荐出狱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就业实施意见》,并与莱西市良茂凯越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签订了定向推荐协议书。

  《实施意见》规定,驻所检察官要经常与服刑人员谈心,了解其心理及家庭情况;定期联合看守所、监狱举办劳动技术培训班,培养服刑人员劳动技能;熟练掌握劳动技能、积极接受改造、表现良好的服刑人员,出狱时通过出具《出狱人员就业推荐表》的形式,推荐给相关企业。

  该制度实施以来,莱西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和驻北墅监狱检察室共帮助监外执行和刑满释放人员联系用工企业300余次,帮助上百人再就业,有效降低了这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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