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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布司法解释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3日08:46  法制日报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如何审

  本报北京11月2日讯 记者袁定波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已有相当数量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于案件类型较新,人民法院适用法律上面临许多难题,亟需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予以指导和规范。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今天通过法制网公布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有关负责人介绍,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当事人资格、特殊的证据规则、不予公开范围的司法认定、政府信息公开与适用档案法的关系、裁判方式、针对公共企事业单位诉讼的参照适用等问题。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对社会各界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司法解释稿进行修改完善。

  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采取书面寄送或者在网上发表意见的方式,对司法解释稿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为便于所提建议被采纳,最好能说明修改建议或者意见的理由。书面意见请寄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邮编100745。网上发表意见请登录中国法院网(www.chinacourt.org)“网上调查”页面,进入相关专题。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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