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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幅度”压缩70%以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3日08:46  法制日报

  河北邢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有了实施标准

  本报邢台11月2日电 记者马竞 曹天健河北省邢台市从今年年初开始,先后出台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经过几个月的努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于近日公布实施。

  据了解,这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共量化细化行政处罚事项6862项、违法行为33068项,涉及邢台市直52个行政执法部门和58个行政处罚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也参照执行。本着自由裁量“趋零”原则,该市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整体上将行政执法“自由幅度”压缩了70%以上。

  实施标准从当地经济欠发达的实际出发,在法定幅度内就低不就高,同时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人性化执法。比如,该市将公路法中“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打场晒粮的,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具体细化为4个小项: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予以警告,不予罚款;不能及时纠正的,罚款基准为100元;在弯道、桥梁、交叉口等特殊路段打场晒粮的,罚款基准500元;造成严重后果或拒不纠正的,罚款基准3000元。

  据邢台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董志军介绍,以政府名义出台这样一个用同一要求、同一审查尺度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全覆盖的标准,在河北省涉区市尚属首家。

  邢台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王立辉告诉记者:“有了具体标准,各档处罚条件写得明明白白,一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容易准确把握。当事人也不再猜疑,处理起来非常顺畅。”

  河北冀中能源金牛钾碱公司运输经理张占旗说,该公司20多辆卡车长年跑化学品运输,过去司机忘带押运证或资格证常常挨罚,同样的情况,有的罚300元,有的罚1000元。为“从轻”处罚企业以往费了不少精力,现在按照市里标准统一处罚200元,企业少了许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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