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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农民租来汽车再“卖”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3日12:01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 没什么本事的青年农民马某和曹某均是初中文化,但在村里人眼中,他们两人却是“暴发户”。只因他俩开的车几乎天天换不停,今天“桑塔纳”,明天“千里马”;后天“伊兰特”,大后天“雪佛兰”。直到有一天他被警察带走了,村民们才知道,原来他开的车都是骗来的,他的钱也是用车抵押来的。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获悉,马某和曹某已被依法批捕。

  马某和曹某是对生意上的“搭子”,两个人都曾因诈骗罪坐过牢,但出狱后不思悔改,继续行骗。2007年年初,二人瞄上了汽车租赁公司的管理漏洞,经过合谋,他们认为将汽车从租赁公司骗出来,然后抵押套现,是一本万利的事情。马某首先瞄上了一家租赁公司,先正常租车。按公司规定,租车人必须提供驾照、身份证、押金,还必须有合肥户口。这些马某都有,开始他正常交押金和租金,按时还车,渐渐地就和租赁公司的人成了熟人,再租车就什么手续都不用办了,押金也无须再交。此时也是他行骗的时候了,马某先从包河区内的一家租赁公司租了一辆价值7万多元的“桑塔纳”轿车,然后直接抵押给张某,得款4万元。自然,张某也知道他的车是哪里来的,但对于没有任何手续的车他也照收不误,这为马某和曹某敞开了行骗的方便之门。从去年3月到10月,两个人单独或联合以租车为由骗取他人汽车共计10余辆,后通过抵押给他人使用的方式获取现金,涉案总价值60多万元。庐阳区和蜀山区的很多租车公司深受其害,纷纷报案。去年10月马某和曹某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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