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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抢不报警 “回抢”坠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3日12:01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 14岁的少年小朱一年前被人抢劫1000元,为此其广交朋友希望报仇。一年后,发现仇人后,他找来“干哥哥”报仇“抢回”40元,不料此举却将“干哥哥”送进了看守所。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获悉,此案中相关人员已被批准逮捕。

  2008年底,14岁的小浩在网上认识了小朱,感觉志趣相投,相见恨晚,并结拜为兄弟。小朱在网上向小浩抱怨曾经被人抢劫了1000元钱,希望小浩可以帮他报仇。小浩没有多想,当即答应。2009年10月2日,通过朋友提供的信息,小浩找到了在某酒店打工的肖某。小浩立即邀来4个朋友一起为干弟弟报仇,对肖某进行殴打,要其赔偿1200元钱。随后,肖某向酒店保安借了40元。10月8日,小浩在周谷堆附近再次找到肖某要钱,肖某被迫打电话让朋友送钱,其朋友遂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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