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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设3000万元南粤功勋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3日13: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尹安学报道:广东重奖科技人才,力度创全国新高!今起至11月20日,《广东省南粤功勋奖和南粤创新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通过本报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南粤功勋奖获得者,将获3000万元奖励;南粤创新奖获得者,将获500万元奖励。

  设立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主要是为了激励人才创新创业创优,在广东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广东省南粤功勋奖和南粤创新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规定,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不分等级,每2年评选一次,每届南粤功勋奖授奖的个人或团队不超过两个,每届南粤创新奖授奖的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个,无符合评选条件者可空缺。除非取得重大成就,获得该奖后,不能再次参评。

  南粤功勋奖授予为广东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南粤创新奖授予在科技创新、理论创新、文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以及其他领域创新取得重大突破,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广东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或团队。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不仅仅奖励自然科学里获得的重大成果,也奖励社会领域的重大贡献,甚至抗击自然灾害贡献巨大的个人或团体。

  省委、省政府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金。南粤功勋奖获得者奖励3000万元,南粤创新奖获得者奖励500万元,其中30%属获奖者个人或团队所得,剩余奖金作为其专项工作经费。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剽窃、侵夺他人成果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由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可由各地级以上市、省直、中直驻粤单位推荐,也可由同一领域内3名以上正高级专家联名推荐。

  省人才办将聘请省内外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匿名评选。评选实行回避制度,与被推荐对象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的评选委员会及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回避。

  拟奖励人选或团队确定后,由省人才办组织专家考察组对其考察。考察通过后,将在媒体公示15天,最后确定获奖名单予以表彰。

  征求意见方式:

  联系单位: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邮编:510082;传真:(020)87185875;E-mail:gdrencaiban@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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