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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胡军、通讯员交宣报道:广州交警部门昨日通报:11月1日晚上发生在黄埔区黄埔东路下沙路段的撞车事故,肇事司机张某属醉酒驾驶,于11月2日凌晨被警方予以刑事拘留。有律师表示,当事人即便以“交通肇事罪”论处,也至少要被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赔偿至少20万元。
据交警部门调查,11月1日凌晨1时许,张某(男,26岁)驾驶粤AX30××号牌轿车,经黄埔东路由西往东行驶至下沙路段时,与钟某驾驶的粤AW50××号牌车发生碰撞,造成粤AW50××轿车翻侧,钟某死亡。事后,警方提取了肇事司机张某的血液样本,并送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根据检验鉴定结果显示,肇事司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8.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