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昨日,晋江法院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涛和林某博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林某源一审被判3年,缓刑3年。去年12月11日,因为同学一句“你真帅”,上述3名初中男生在教室里将该同学的头盖骨打裂,造成这名同学成为植物人(详见本报去年12月13日报道)。
这起案件引发晋江各界关注。晋江法院在宣判此案之前,已组织双方调解10次,终于达成赔偿谅解,被害方已向法院申请撤回索赔160万元的附带民事诉讼。
一审宣判当天,林某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出悲剧,都是冲动惹的祸。心理专家则认为,林某涛受家庭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存在心理问题,建议及时接受心理危机干预。
案件回放
“你真帅”引惨剧
林某涛、林某博和林某源,3人都是晋江永和人,原来都是晋江永和某中学初三(4)班的学生。去年12月11日下午1时许,学生刚午休完,正在自由活动。
“你真帅!”当时林某涛和林某博上厕所路过初三(7)班时,正在走廊上的阿坤(化名)说了这样一句话。那时,林某涛染着红色头发,认为阿坤这是在嘲笑他,很生气,当即骂了一句粗话。阿坤不服,上前追打林某涛,双方很快被同学劝开。
哪料,不到一分钟,林某涛便持西瓜刀带着林某博(持镀锌管)、林某源(持扫把木柄)等人围过来。林某涛持刀挥砍,阿坤肩膀中刀。砍第二刀时,阿坤同班同学小蔡上前阻挡。一旁的林某博持镀锌管连敲阿坤几下脑袋,阿坤应声倒地,林某源又上前敲其脑袋,木柄应声断成三截。此时老师赶到,抓住林某源和林某博,林某涛则持刀逃离。阿坤口吐白沫,被紧急送往医院。当晚在家人的劝说下投案自首。
民事赔偿
家属放弃索赔160万诉讼
阿坤重型颅脑损伤,经法医鉴定,头部损伤程度为重伤,构成一级伤残,花了60多万治疗,目前已成植物人。案件起诉到晋江法院时,家属曾索赔近160万元。
当事双方都是邻村人,都属林氏宗亲。事情发生后,当地的林氏宗亲介入调解,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组织筹借赔偿款。但三被告人家庭均比较贫困,根本无法达到被害家属的赔偿要求。
经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的这种特殊关系,认为应该先解决赔偿问题。为此,从今年6月至今,法官组织当事双方调解多次,加上双方所在乡镇林氏宗亲的介入,调解次数达10次。
最终,双方达成赔偿谅解。三被告家庭一次性赔偿受害方50万元(其中三被告家属出资39万元,中学方面出资5万元,社会人士出资6万元)。
法官解释
为何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结伙故意持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3人在学校殴打在校学生并致其一级伤残,影响恶劣,本应酌情从重处罚。
不过经办法官表示,此案发生在同学之间,与一般的社会暴力犯罪不同,未成年人缺乏辨别能力,下手不知轻重。究其失足原因,主要是由于对其行为的后果缺乏应有的认识。经过庭审帮教,三被告人均认识到其行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表示愿意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此外,双方也已达成赔偿谅解。
综上,结合三被告人系在校学生,因口角引起打斗,主观恶性相对不深,将其置于社会改造,不致再有危害性。结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法院决定对3人从轻并判处适用缓刑。
心理专家
应接受心理干预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听说阿坤至今仍昏迷不醒,林某涛深感自责。他说,8年前,父亲过世。上小学后,他经常被人嘲笑是没有爸爸的孩子。每次,他都很不爽,都想发作。为此形成了自闭的性格,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跟人诉说,“包括我最亲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