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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组织“黑社会”通化公安局副局长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4日03:0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禹帆涉黑案日前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禹帆涉嫌19宗罪被公诉,30名涉案人员中,除王禹帆外,还有4名涉案人员来自公安系统。

  今年年初以来,有群众反映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禹帆利用职权、徇私枉法、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违法犯罪问题,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王禹帆被抓后,包括通化县公安局原局长张秀文在内的众多涉案人员相继落入法网。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自1998年以来,被告人王禹帆利用其担任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东昌区公安分局局长职务之便,滥用职权,组织和庇护通化市一些黑恶势力成员在通化市周边地区,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王禹帆在社会上充当幕后“大哥”,亲自组织、指挥由刘建辉、许淼等人网罗的社会闲散人员,组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在通化市及周边地区采取强取豪夺、寻衅滋事、强占矿产、强迫交易等一系列犯罪行为,以非法手段敛取了巨额财富。

  11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禹帆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绑架罪等19宗罪名。由于涉案人员众多,庭审将持续多日。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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