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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体同方将沈阳财政局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0日08:32  法制日报

  沈阳学生体质测试器材政府采购起风波又是“废标”

  本报记者 郄建荣

  过五关斩六将,中体同方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体同方)终于拿到中标沈阳市教育局“学生体质测试器材”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的中标书。但出乎中体同方意料的是,在合同已经履行后,却被沈阳市财政局认定为“废标”。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中体同方被迫将沈阳市财政局告上法庭。

  2009年5月8日,中体同方参加了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学生体质测试器材”采购的投标并中标。

  就在中体同方开始履行合同时,沈阳市财政局突然宣布已经中标的采购标的为“废标”。

  沈阳市财政局称,促使其作出“废标”的理由是,落标的供应商认为没有满足法定要求、符合专业条件的足够供应商参与投标。

  在与沈阳市财政局长时间交涉无果的情况下,11月5日,中体同方将沈阳市财政局告上法庭。

  就在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状告广州市财政局违法招标案仍在公众热议的情况下,沈阳市财政局又被相似的理由告上法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行政法专家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虽然两起案件不尽相同,但是却反映出了政府采购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最应该引起重视的是上位法被忽视的问题。

  “不论是格力电器案还是中体同方,都是参加竞争性的公开招标的采购,但行政部门所适用的基本上都是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而没有适用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这位专家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据了解,招标投标法被忽视不仅仅存在于政府部门进行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就是在争议出现后,各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争议的处理决定,几乎都没有援引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而仅仅适用政府采购法以及财政部行政规章中的有关规定。

  “如果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凡是公开招标采购的,开标后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只要有一家投标供应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财政部门就不能要求重新进行招标采购,且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评标委员会,均不能作出‘废标’的处理决定。”专家解释说:“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论就恰恰相反。采购部门还可以继续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的招标采购,直到选出令有关部门特别感兴趣、非常喜欢的‘供应商’为止。这样一来,不仅严重浪费行政资源,而且也会给纳税人增加了沉重的负担。”

  政府采购争议发生后,几乎所有的投标供应商都特别忌讳与财政厅局对簿公堂。格力电器公司和中体同方的相关人士都对《法制日报》记者明确表示,原本不愿与财政厅局打官司,都怕得罪政府财政部门。只是因为那些官员太强硬,长时间与财政局耗费下来还是没有任何起色的情况下,才被迫迈进法院大门。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政府采购供应商越是不敢打官司,财政部门的一些做法越是有恃无恐,各式各样的土政策越是畅通无阻,而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越来越多的供应商,真正公平透明、货真价实的竞争机制也就永远难以建立。

  本报北京11月1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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