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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甲流防控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3日03:4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1月22日讯(记者 庄云锋)针对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势比较严峻、防控压力加大的情况,我市今天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我国已经进入流行高发期和快速上升期,并呈现出以学校暴发为主、疫情从城市向农村扩散、流行强度持续增加、部分地区进入高发期等特点。我市人口密度大、人员流动性强,各级各类学校较多,疫情形势也比较严峻,防控压力很大,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的组织管理,切实搞好疫苗接种工作的培训、技术指导和全程督导,确保接种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有限的疫苗准确、有效、公平地应用到重点人群和重点部位。在加快推进疫苗接种进度的同时,加大对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力度,切实做好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理工作,及时报告预防接种相关信息。疫苗接种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受种者收取费用。要及时发布疫苗接种信息,公布服务电话和接种地点,让公众了解接种程序,方便群众接种。

  切实做好学校、社区(街道、乡镇)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晨检、医学巡查、环境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尽量减少大型聚集活动。要在师生中普及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做好疫苗接种等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和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要科学合理地实施停课等措施,尽量减少对正常教学秩序的影响。

  进一步落实城市社区、农村乡镇、车站、机场、商场、医院、影剧院等重点地区和场所的防控措施,提高依法科学处置能力。同时,要重视加强对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疫情防控,减少疫情对政府部门、公众服务机构和关键工作岗位的影响。

  我市4个国家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要科学采集监测标本,按照规定将监测情况进行网络直报。要及时准确地报告疫情以及防控工作信息,重(危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学校和医院等重点场所的聚集性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一般情况下,不在乡镇、社区、个体医疗机构诊断甲型H1N1病例,可疑病例及时送二级以上医院诊疗。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严禁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进一步完善大规模救治患者尤其是重(危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方案,切实加强救治能力建设。市、县(市)区要设立定点医院,并根据疫情形势需要,及时增减调整,必要时可征用宾馆、学校等场所收治病人。卫生部门和定点医院都要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做好大规模救治患者的准备。要实行分级分类救治原则,重(危重)症病例优先收治在省、市级定点医院;一般病例可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住院治疗;轻症病例依托社区(乡镇)医疗机构可居家隔离治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要上门服务,做好登记随访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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