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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前移七项征管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3日04: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

  本报讯 (记者阳荔 通讯员陈俊峰) 昨日,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市国税局已将七项原来需要经过多个环节才能完成的征管业务试点,前移到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下阶段深圳国税还会分批将30余项事务性简单业务前移至前台,并逐步在全市推广。

  据了解,南山国税作为国税系统无需下户实查的税收征管业务前移试点单位,已于日前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实现了纳税人可直接在办税服务厅办理试点前移七项征管业务。

  这七项征管业务是指:《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与核销,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抵缴税款处理,变更(增加)税种(不包括税种删除),非正常户解除,总机构在异地设置分支机构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申请抵扣审批业务和非居民认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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