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人大代表上书建议设挥霍浪费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3日05:14  华龙网-重庆晨报

  据中新社22日电 “公款吃喝者侵占和浪费了社会财产,应当对此通过立法定罪,建议修改刑法设立‘挥霍浪费罪’。”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浙江)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赵林中最近在北京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遏制过度应酬、公款吃喝的建议》。

  赵林中近年来亲眼目睹了公款消费、过度应酬的种种恶果。赵林中认为,目前在我国,公款吃喝还只是一个违纪问题,还没有上升到贪污、定罪的高度。其实,公款吃喝者已经对国家财产进行了侵占,应当通过立法,在刑法中设立“挥霍浪费罪”。

  他认为,整治过度应酬、吃喝之风,也要像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样,动真格;要像村务公开那样,定期将公务招待费报账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同时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做法,把公务招待置于阳光下。据工人日报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