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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钓鱼执法”案一审司机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3日05:14  华龙网-重庆晨报

  广州市民赖先生诉广州交管局“钓鱼执法”一案21日一审宣判。法院判定赖先生非法营运。赖先生不服判决,将上诉。

  男子是“钩子”?

  广州市民赖先生去机场接人。一路人突然开门表示要坐顺路车,赖先生由此被运政部门罚款3万元。赖先生认为运政部门此举是“钓鱼”,把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告上法庭。21日,该案在广州白云区法院一审宣判,赖先生败诉,被判定非法营运。

  赖先生是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所”)正式职员。今年6月18日,中科所组织“世行生物质验收”会议,赖先生被安排到白云机场接评审专家。当天下午6时左右,赖先生驾车行经白云机场的铂尔曼酒店门前,遇到一名50多岁男子在路边向其招手,便停车问有什么事。

  赖先生在庭上表示,当时那位男人问如何到黄石路,自己就告诉他要到南面去坐车。随后男子问:“我给你50元,坐你的车行吗?”这时,赖先生手机有来电,接听电话时,男子没等赖先生回应就开门坐上车。赖先生接完电话,向对方说明自己是来接客人不便搭载,让其下车。这时,一辆运政部门的车突然从酒店一侧开出来挡在车前。运政人员当即判定赖先生为非法营运搭客。运政人员随后暂扣车辆。

  被迫交罚款3万元

  次日,中科所主管领导和赖先生一起到广州市交管局交涉。答复是录像和口供为证,该车涉嫌非法营运,按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非法营运要罚款3万~10万元。因单位急于用车,单位领导要求不论如何先交罚款,先把车提出来,赖先生迫于压力只好借钱交付罚款。

  法院表示,原告在现场录像中说是打算搭载路人前往汽车站乘坐公交车,但在起诉时又改称路人是乘其打电话不备之时自行上车。原告两次陈述前后矛盾。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认定原告赖先生的行为属于非法营运,维持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对原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此,赖先生表示不服法院判决,将上诉到中级法院。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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