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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车将收燃油附加费

  25日零时起,北京出租车将正式开收燃油附加费。乘客乘坐出租汽车超过3公里(基价公里)的,每次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外加付1元燃油附加费。

  北京市日前发布《关于实施出租汽车租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实施出租汽车租价与油价联动机制,当北京的93号汽油价格超过6.50元/升时,即启动该联动机制,即:93号汽油价格在6.50(不含)-7.10(含)元/升区间时,在由政府和企业向出租车驾驶员发放临时燃油补贴的基础上,向乘客加收燃油附加费。

  据介绍,2009年11月10日,北京的93号汽油价格由6.28元/升上调为6.66元/升,93号汽油价格已超过联动机制规定的实行加收燃油附加费的价格(6.50元/升)。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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