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治理矿难是否已到办法想尽的地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3日07:16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评论员 周东飞

  11月21日2时30分,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截至22日晚间,共发现遇难人员92人,尚有16人被困井下。

  一桩桩悲剧,一次次矿难,到如今似乎早已泪水流尽、办法想尽。矿难的成因得到了穷尽式的枚举,这并不等于防范矿难的策略已经用足用尽。新兴煤矿此番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既不是突如其来,亦不是无从防范。既然瓦斯气体与煤几乎是相伴而生,那么“先抽后采,不抽不采”之类的处置办法,应该说是煤矿安全生产的ABC。发生瓦斯突出并不必然会发生瓦斯爆炸,何况从发生瓦斯突出到发生瓦斯爆炸之间曾有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如果防范预案严密到位、现场应对高效有序,何以会导致瓦斯爆炸并使100多人陷入灭顶之灾?黑龙江省长栗战书说,这次事故暴露了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以生命之脆弱,如何经得起这么多“不到位”的敷衍塞责?

  新兴煤矿是原国有重点煤矿,其所属的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也是520家国有重点企业之一。就其身份和背景而言,新兴煤矿理应拥有更高的安全系数,这也是山西在新一轮煤矿治理过程中强力推进“国进民退”策略的逻辑之一。应当承认,国有煤矿在规模和机制等方面确实有民营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这些优势是推进安全生产的有利因素。但是,新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再一次证明,国有煤矿的安全优势不是绝对的,如果制度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它和民营煤矿一样会发生矿难。而且一旦发生矿难,国有煤矿的规模优势会立即逆转为安全劣势。近年来,伤亡人数靠前的重大事故,大多发生于国有大矿。新兴煤矿的悲剧,再次告诫人们,万万不可陷入企业身份的迷信之中,永不松懈的安全机制和到位的监管,才是杜绝矿难的关键。

  死伤惨重的矿难,早已不是让全人类棘手的课题。走向世界的中国,应当在煤矿安全领域加快向世界先进水平看齐的步伐,而不是顾左右言他。在新兴煤矿瓦斯爆炸发生后,困于井下的矿工实际上并无可靠的避险和待救的场所。尽管我们善意地希望他们仍有生还的可能,但这个可能完全操控在命运的手中,谁也没有更多的把握。在南非的煤矿中,每隔750米必须建有一个配有通风设备、救援电话、备用自救器和饮用水的安全庇护所。在矿难发生后,矿工可以迅速撤离到庇护所,并联系地面等待救援。加拿大矿井中亦设有类似的避险站,2006年1月,曾有72名矿工在火灾中凭借避险站坚持26小时并最终全部获救。在英国等国家已经连续多年保持煤矿零死亡记录的情况下,升级我们的安全理念、标准和硬件系统,已经到了不能再推托的地步。

  可以有很多理由来拒绝,比方说如此一来可能增加成本推高能源产品的价格。既然我们的能源产品价格都在与国际接轨,国际上普遍接受的成本我们也应当能够接受。何况,我们的能源产品并非没有高额的利润,这些利润与其中饱了其他环节的口袋,何如投入到矿工生命的保障之中?按照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路,甚至整个煤矿产业的流程都还有再造的余地。惨重矿难总是在冬季扎堆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巨大的需求导致了超量生产。而煤矿不去均匀地安排生产任务,是因为缺乏必要的储备能力。应当允许各种资金从事煤炭丰余调控并从中谋利,而不是继续眼下这种现做现卖的习惯。这种看似流通体制的问题,其实未必不是遏制矿难的命门之一。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