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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低估的体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3日07:48  南方日报

  滕朝阳

  11月20日是联合国设立的“国际儿童日”,我要说的却是同月上旬发生的一起加于未成年人的体罚事件。这看上去很有点煞风景,但或许更能切中维护儿童权利、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时代主题。深圳某小学二年级的一名学生,因不守纪律,据称被体育老师要求自打耳光近两百下,随后又被同学扇了四记耳光。打耳光一类的体罚司空见惯,又仿佛理所当然,见闻者已近于麻木;但打耳光能多至近两百下,究竟异乎寻常,于是成了“新闻”。

  从可靠的资料来看,体罚的历史至少已有三四百年了,且几乎是世界通行的事物。很多家长对体罚的认识,和动辄体罚未成年人的人士,其实并无多大区别。在家中,他们又何尝不把“拳头”与“大棒”作为教育的后盾?但似乎自己的孩子只能自己打,若别人打,则侵犯了这一专利,起码面子上过不去。至于被体罚者的感受,则好像谁都不关心。比如,深圳那名学生的家长,就说自己的孩子“事后已经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这真叫人无话可说。恐怕孩子都不能肯定自己是不是“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这不仅是因为他还未成年,未必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思;更因为他当下的任何表达,都属于结论尚早。

  体罚之于未成年人的影响,要等到他们成长之后才看得出来,决不是一句“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就可以忽略。随意的体罚,轻微的暴力,不一定会在身体上留下伤痛的记忆,却可能在心灵上划下难以磨灭的印记。或许你看不到一个人的心灵,但可以从他的性格和行为等表现,找到其表现的起源。一个人在未成年时怎样被建构,待成年之后,他便很可能以同样的方式去建构别人。经常被体罚的人,长期生活在家庭暴力阴影中的人,会比其他人更习惯于接受体罚和暴力,也会比其他人更倾向于输出体罚和暴力。

  但或许只有善感而多思的人,才能意识到被体罚的精神创伤,从而规避在他人身上复制类似悲剧。更多的人则不以体罚为非,甚至以体罚为教育必要的辅助。不少人都是体罚的受害者,但受害之后并没有觉悟;非但没有觉悟,甚至得出错误的结论,反过来为体罚的合理性辩护。“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诸如此类似是而非的体罚信仰被虚构出来,成为维护体罚、促进教育的理论基础。由此也不难理解,体罚虽经数百年却依然流行,似乎已沉淀为跨越时空的共同文化心理和行为偏好。但体罚虽曾为东西方所共有的事物,在时代的流变中却出现了明显的分野。在中国,体罚还比较普遍,在西方则已很少看到。事实上,体罚可以视为文明生态的一个标志物,只有那些文明获得整体进步的所在,作为人性、人权、道德与文明对立物的体罚,才能真正成为被废弃的历史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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