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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案件网上动态全程管理

  本报讯(罗娜 姚晓滨)“经过网上办案培训、网上办案试点和网上办案实战,各业务部门干警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办案程序更加规范了。”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案件管理科科长孙红英近日对笔者说。

  去年7月,铁东区检察院被确定为辽宁省检察系统网上办案3家试点单位之一。该院依托网上办案流程控制系统及计算机管理平台,对所有案件进行动态全流程监控、预警、检查、考评、督察,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对每个业务部门的案件从受案、初查、立案到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提起公诉等整个诉讼过程的流转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实现了从只重办案结果的事后监督到事中流程监督的转变。

  铁东区检察院案管科在督察控申科提交的李某控告金昌超市被砸案时,了解到控申科将此案移送侦查监督科办理,经催办仍进展缓慢,控申科遂向案管科提交督察。案管科通过网上办案系统查询后,立即对此案进行了督察,要求侦查监督科尽快办结此案,并制作了督察报告向检察长汇报,得到检察长的肯定。目前,此案已办结,平复了控告人的情绪。

  “我们将网上办案质量督察的重点放在拟撤销案件、不逮捕案件和不起诉案件上,并以此类案件的流转诉讼环节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铁东区检察院案管科科长孙红英说。该院公诉科在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时经过两次退补后,承办人仍认为据以定案的证据体系不足以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结论,想将此案拟作存疑不起诉处理。案管科通过网络监控系统审查了此案,认为两次退补过程中加强了对嫌疑人主观方面的证据补侦,已达到起诉标准,即提出督察意见提交检察长,得到采纳。目前,此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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