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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20日,国土部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批而未用”土地核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级耕保、规划部门根据《“批而未用”土地核实情况记录表》提供的“批而未用”图斑相关信息,收集、查找批地原始文件材料,认真审查“批而未用”土地批地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判定批地文件是否真实、是否依法依规批准用地,逐一核对批准建设地块的位置、面积、范围等,并将核实结果填写在《“批而未用”土地核实情况记录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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