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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队伍盲目“低龄化”的多重危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3日09:28  国际在线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日前指出,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干部政策,坚决纠正干部任职年龄“一刀切”的错误做法,干部队伍年轻化不是“低龄化”,不能将任职年龄层层递减。(11月21日新华网)

  为保持干部年龄结构的合理、梯次配备的完整,强调“年轻化”,当然是必要的,但简单地把干部职级与具体年龄挂钩、将任职年龄层层递减,一味盲目地追求“低龄化”,唯年轻是举,显然又是非常不适当的,存在显而易见的多重危害。

  首先,容易导致资历浮浅、实际工作经验匮乏的所谓“三门干部”(家门、校门、机关门)的大量出现。20岁刚刚出头、才跨出校门不久,既缺乏必要的生活阅历,也没有基层工作的锤炼,就轻松成为执掌一个部门乃至负责一个地方的要员、大员,动辄便坐上“副处”、“市长”、“副厅”的高位,这显然不是一种对工作、事业充分负责的态度,同时也未必对年轻干部的正常、健康成长真正有利。

  其次,将干部队伍年轻化简化为“低龄化”,也极易导致干部人才资源不必要的大量浪费和虚置,挫伤许多其他年龄层级干部的积极性。对于领导干部、公共服务来说,“年龄”并非只是一种负担、累赘,相反很多时候倒很可能是一种难以替代的宝贵财富——通过时间长期积累、积淀下来的丰富人生阅历、工作经验。

  最后,株守机械的年龄界限,简单追求“低龄化”,无形中也催生了腐败的年轻化、“低龄化”。统计表明,这些年官员职务犯罪有越来越明显的年轻化趋势,以前的“59岁”现象,不断被“35岁现象”、“29岁现象”所代替、刷新。所以如此,“低龄化”的干部选拔思路,应该说难辞其咎。一方面,大量缺乏足够磨炼、充分考验的低龄干部纷纷轻易被提拔到重要领导岗位,为低龄干部腐败提供了可能性;另一方面,过于僵硬的提拔年龄限制,也为一些年轻干部铤而走险、陷身腐败提供了某种必要性——比如一旦年龄过线,提拔高升无望,就会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心态支配下,倾向于通过腐败“捞一把”。

  当然,一个干部是否胜任其工作岗位、能否充分履行其职责,说到底,年轻与否、年龄大小都并不是一个必然的决定因素,而其能否德才兼备,进而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认可,才是事情关键所在——如果我们能做到和保证这一点,一个干部具体究竟是低龄还是高龄,其实都无所谓——30多岁就当省长,50岁仍当县长,都是可行、无妨的。 (若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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