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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法院“三调联动”调出新路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3日10:29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法制报 

  本报讯(记者高菊英通讯员张克强 尉继民)永济市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三调联动”原则,推行全程调解机制,积极构建多元调解格局。

  从九月份开始,永济市综治办与市法院、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优势,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有事不诉讼”。一是对平等主体间的民商事纠纷,当事人首先到有管辖权的村(居)或者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二是法院在正式立案前,先由业务庭进行诉前调解。三是承办法官针对不同案件分别采取“面对面”、“背靠背”、“案例说服”等多种调解法,将调解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各个领域和每个环节,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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