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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农民工“叫板”用人单位讨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3日10:29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法制报 

  本报讯(记者 李秀荣)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长达4年零9个月,用人单位却一直不为农民工李某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一气之下辞职后,李某主动维权,向用人单位公开“叫板”。根据李某提供的各种证据,法律援助律师很快便帮其讨回了公道。

  2004年10月3日,李某经招聘到太原现代后勤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具体从事送货工作,中间一直没有间断,双方签有劳动合同。2009年7月20日,李某以用人单位不给缴纳任何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辞职后,李某认为用人单位应给其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并为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便开始主动维权。8月17日,李某前往山西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法律援助。鉴于当事人李某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且还保存有自己每月的工资条,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租车协议等证据,为节省当事人的时间成本,法律援助律师郑俊丽决定直接通过法律程序处理。9月8日,在郑律师的帮助下,李某向太原市小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2920元以及周日加班费17550元,同时请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立案后,郑律师及当事人一直争取机会和单位积极协商,最终用人单位答应一次性支付李某经济补偿金9000元整,并予以兑现。李某随后撤诉。至此,李某的案件不到一个月便得到了圆满解决。“李某的做法值得称道,农民工在打工过程中要有维权意识,应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遇到权益受损时,及时寻求法律援助机构依法解决。”通过此案的成功办理,郑律师颇有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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