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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A1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3日11:42  安徽市场报

  同时记者走访发现,步行街东西两边都出现摊点“真空”地段。市民小王和女朋友知道记者的来意也表示:“我们平时没事喜欢逛夜市,晚上11点摆摊卖东西确实太晚了,这么大冷天有谁深夜出来逛小摊!”离开步行街前记者看到,所有沿街经营户都关门打烊,唯独只有那几十个摊主在寒风中等待顾客。

  且慢为步行街摊点开禁叫好

  评论

  近日,在报上看到一则合肥淮河路步行街摊点开禁消息,笔者顿时眼前为之一亮。这可是政府关爱民生的重要决定。当把整条消息读完后, 笔者怎么也叫不出好来。

  在城管部门开的“摆摊守则”中,第一条就列出摆摊一定要在每晚11点后。苛刻的规定,如同给这些弱势群体送去温暖的同时又兜头一盆冷水。

  淮河路步行街是省城最繁华的商业重地,开放摊点无疑会受到摊主的极大欢迎。既然开禁,管理部门就应该为摊主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其中包括合理的经营时间。“每晚11点后才进入步行街摆摊设点”的规定,不知管理部门是出于何种理由?但作为政策条款最起码没有体现人性化和可操作性。

  冬季气温低,晚上11点后步行街上更是寒气逼人,摊主们为了生计无奈在零下的寒风中忍冻叫卖。可谁又会在这大冬天深夜不在家暖被窝,而跑到步行街上“淘宝”呢。不知别人会不会,反正笔者绝不会。

  有条件开放摊点群的政策,是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和城市富余人及失业人员生计的民生工程,作为城市管理部门在具体制定这一政策的时候要充分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决不能因某些部门为逃避管理责任和减少管理难度,在制定政策时歪曲了政府的主旨。

  这使笔者想起了三年前,传出了省城要创“无摊城市”,引起了社会一片哗然。好在当时有关领导和有识之士立即叫停,才没有形成后乱。今天细品步行街晚上11点后才可以摆摊的规定,令人感觉和创建“无摊城市”有异曲同工之味,似乎都能看出某些管理单位回避管理责任的“惰政情节”。

  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是我们政府管理部门应尽责任,特别是在制定各项政策时要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百姓的关爱。创建“无摊城市”和“步行街晚11点后才能摆摊”,有违经济规律和生活常识的政策、法规,最终会因执行不了必将被淘汰,在一片嘘声之后,留给人们的是茶余饭后的“笑柄”。这一笑,“笑”掉了国家政策的严肃性;“笑”掉了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威信;“笑”掉了人民和政府之间的亲密无间的情感。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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