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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基本用电额将由各省自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3日13:03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昨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说,个别媒体有关“电价改革拟规定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用电量每户每月87千瓦时,超额将提价”的报道是不对的。

  每户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数额,将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国家不会制定统一的标准。

  居民用电额不会“一刀切”

  曹长庆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每户每月87千瓦时”是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我国家庭每户月平均用电量。

  由于我国各地自然条件、生活习惯、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差异较大,国家不会用“一刀切”的方式确定全国统一的居民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数。

  在谈到拟议中的电价调整幅度时,曹长庆说,即使一个家庭月用电量超过基本生活需求数额,达到正常消费额度的,电价核定将依据成本,调整幅度可能就是每千瓦时几分钱到一角钱的幅度。对超过基本需求的电量实行的电价,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报批后实施”。

  理顺电价势在必行

  发改委本月19日宣布,自本月20日起全国非居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对发电企业销售给电网企业的上网电价做了有升有降的调整。改革后,全国实行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的省份增加到20个,减轻了农村电费负担。

  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倍至2倍。而我国长期对居民用电实行低价政策。去年全国居民用电平均价格为每千瓦时0.5元左右,既低于工业电价,也低于平均电价,而国外居民用电价格折合人民币为1元至1.5元。我国目前较低的居民电价主要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实现的。

  曹长庆表示,如果不逐步理顺电价,长期下去,既加重工业和商业企业的用电负担,影响我国的经济竞争力,又导致经济条件好、用电越多的家庭补贴越多,经济条件差、用电较少的家庭补贴越少的不合理分配。这种暗贴是不合理,不公平的。

  [新闻背景]美日韩已推阶梯式电价

  上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后,日本、韩国及美国部分地区对居民用电采取了阶梯式电价,将居民用电分档定价,用电越少价格越低。这样既能合理反映供电成本,又能兼顾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

  目前,我国浙江、福建和四川3省已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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