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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媒体监督权就是保护公民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3日15:26  新民晚报

  马涤明

  11月21日20时20分左右,河北青年报常务副总编辑乐倩在石家庄自己居住的居民楼下突遭凶徒袭击,被殴打致重伤。警方表示,这起袭击新闻媒体高层管理人员的事件,性质十分恶劣,将一查到底。

  又见记者被打,凶徒打的不只是记者,不只是乐倩,打的还是媒体监督的正义之身,以及公众利益得以托付的那道防线。

  站在社会正义和公众利益一边、客观公正的舆论监督,必然要触动个别人的利益;那些反感、害怕舆论监督的人们,在抵制和报复舆论监督时,“各显其能”。有权力封堵型:封堵不住时便采取压制、恐吓或威胁手段;更有“近水楼台”、公权私用,非法传讯,甚至进京抓捕记者的。有暴力封堵型:比如采访邓玉娇事件的记者,被“不明身份的人”群殴、限制人身自由、砸坏采访器材。最恶劣、最恐怖的要数这种以伤害为手段的疯狂的伺机报复型,危害记者人身和生命安全。

  舆论监督是代表民意与有效反映公众诉求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力量;而身处舆论监督最前沿的媒体记者,不论其合法的采访报道权利,还是人身权利,都联系着公众利益。记者因监督性报道而招来横祸,不仅是记者这个群体之忧,更是社会公众利益之不幸。关注被打记者,就是关注我们公民自己的利益和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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