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12月1日,本版刊发了《村民联名上书求“轻判”》一文,引发各方关注。昨日,死者胡某的女儿对被告人家属所称“村民自发写的联名信”提出质疑。
“我们询问过一些村民,他们称并没有签字。”她表示,不日将向法院提交质证意见,申请法院对该联名信的真实性予以调查、认定。同时,她认为,根据事发的情况,应当是故意杀人。此外,她指出,当事双方是否发生斗殴行为,还需公诉机关举证来证明。
对此,被告人的家属则表示,这封联名信是村民自发写的,不存在伪造的可能。而且,其家属认为谢某是过失伤人,不是故意杀人。
那么,“联名信”对法官判案有无影响呢?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律师曹红玲认为,法官是独立审判,不受其他因素影响;如果联名信与案情无关,法院就不需要理睬;如果是与案情相关的,那就有可能成为证据,法院可以建议补充侦查。
(记者程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