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武永明)记者12月2日从兰州大学了解到,该校计划与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2010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4名。
据介绍,联合培养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主管导师负责”的指导方式。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实施双重管理,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双方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纳入双方管理系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务、学籍、后勤等日常管理,以第一主管导师所在一方为主负责管理,另外一方协助管理;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由第一主管导师一方保管;学生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住宿、医疗、意外人身伤害等事宜均由第一主管导师一方负责。博士研究生在兰州大学和近代物理研究所均享有在校生的权利,双方已有的课程、图书信息等资源均可无偿使用,双方均不再相互收取有关费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由兰州大学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