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建立教育监督奖惩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3日08:33  法制日报

  刘汉瑞

  我认为,检察官的职业道德是检察文化的核心内容,也是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步骤。只有坚持教育、管理、监督相结合,才能保障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的健康发展,才能不断丰富检察文化的内涵。

  一要建立教育机制,把职业道德建设融入检察文化建设之中。山东邹城市人民检察院立足于地域文化优势,积极探索儒家思想与检察文化和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的结合点,有计划地开展了“孟子思想与检察文化”和“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等系列教育活动,让干警谈如何感恩,以增进干警对党、对人民、对同志的感激之情;请一线干部、工人、农民作先进事迹报告,以激发干警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到监狱听服刑人员忏悔,以强化干警拒腐防变的自律意识;搞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以增强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

  二要建立监督机制,把职业道德建设融入检察业务建设之中。邹城市检察院在内部建立了问责制,要求每个检察人员定期将自己的社会活动书面报告。在办案环节建立了“一案三卡”和案件回访制度,有效避免了业余活动对检察官的公正司法、清正廉洁和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在外部建立承诺制,就有关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事项,公开向社会郑重承诺,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建议、批评和意见,真正让检察官的职业道德直接由人民群众来评定。

  三要建立奖惩机制,把职业道德建设融入科学考核体系之中。2007年以来,邹城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绩效论成败”的工作考核评估理念,注重用工作实绩来检验能力水平,用人民满意来检验执法效果。

  (作者系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