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国家主席胡锦涛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加拿大总理哈珀。
胡锦涛说,中加都是亚太地区国家,在当前复杂多变国际形势下,无论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地区和世界经济增长,还是在推动解决地区热点问题,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方面,双方都拥有广泛共同利益和巨大合作潜力。发展健康稳定的中加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促进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中方愿与加方一道,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出发,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加强各领域各层次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妥善处理两国间的敏感问题,推动中加友好合作关系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胡锦涛表示,中加务实合作富有成效,合作前景十分广阔。双方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挖掘合作潜力,进一步拓展经贸和经济技术合作,共同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推动两国经贸关系深入发展。要进一步扩大两国人文交流,特别是青少年交流,进一步加深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中加同为联合国、世贸组织、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机制的成员,在许多重大国际与地区问题上有相同或相似的看法。
中国决定开放加拿大为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目的地
双方要扩大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媒体等方面交流
双方重申愿根据各自国家法律在打击跨国犯罪和
遣返逃犯方面加强合作。双方还同意早日签署
《打击犯罪合作谅解备忘录》
双方应继续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协调与配合,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哈珀完全同意胡锦涛对发展中加关系的重要主张,表示加中两国有着非常友好的关系,建交近40年来,两国各领域合作取得重大进展和成就。加方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尊重中国领土完整。加方愿同中方一道,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努力促进世界经济增长。进一步加强多边领域合作和人文交流,加强两国人民友好的纽带。
【综合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日在人民大会堂同加拿大总理哈珀举行会谈。双方表示要致力于进一步推进中加战略伙伴关系。
温家宝说,加拿大是较早与新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在对华合作方面长期走在西方国家前列。近年来,两国关系经历了曲折,这不符合双方的利益。中加之间没有根本利害冲突,共同利益远远大于分歧。只要坚持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照顾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中加关系就能够健康稳定向前发展。明年是中加建交40周年,希望双方共同努力,翻开两国关系新的一页。
温家宝对哈珀说,这是你的首次中国之行,也是近五年来中加两国总理的第一次会晤。五年的时间对于中加关系来讲,确实太长了。因此有的媒体讲,这是一次来迟的访问。我想起2003年访问贵国时,在演讲中曾引用“行合趋同,千里相从”来形容中加关系,希望双方成为不同制度、不同发展水平国家长期友好合作的榜样。因此总理先生的这次访问使命重大,意义特殊。
温家宝表示,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等全球性挑战,两国要加强磋商,深化合作,互利共赢。欢迎加方采取贸易多元化战略,扩大对华出口,这有利于促进双边贸易平衡增长。要加快中加投资保护协定的谈判,为扩大相互投资提供法律保障。中方愿意在港口、铁路、公路、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更多参与加方实施“亚太门户计划”。加方在环保产业、绿色经济、能矿领域优势突出,中加合作前景广阔。中国决定开放加拿大为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目的地,双方要扩大在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媒体等方面的交流,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哈珀表示,加中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取得了长足发展。双方贸易和投资显著增长,人员往来日益密切。两国之间有广泛的共同利益,合作空间广阔。加拿大高度重视发展同中国的战略伙伴关系,坚持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尊重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愿以友好坦诚和相互尊重的方式妥善处理双方的分歧。加方希望同中国加强对话与合作,使两国建交40周年成为加中关系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
哈珀表示,加中两国经济互补性强,互利合作潜力巨大。加拿大将中国作为“亚太门户计划”的重点对象国,希望同中方共同探讨扩大经贸投资合作的新领域、新途径。加拿大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对外国在加投资不搞歧视,希望双方尽早签署投资保护协定。加方愿以双方签署有关协议为契机,推进两国在环保、能源等领域的合作。加方支持扩大两国人文、教育交流,将简化签证审批程序,便利两国人员往来。
会谈后,两国总理共同见证了气候变化、矿产资源、文化、农业、教育等领域双边合作文件的签署。双方还发表了中加联合声明。
【本报讯】据新华社消息,中加昨天发表联合声明,声明要点如下:
双方重申保持开放的投资与贸易政策,反对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减少投资壁垒并鼓励两国企业合作。加拿大欢迎中国赴加投资。中国欢迎加拿大来华投资。
中加双方欢迎旨在增进两国人民交往的两个新的渠道,即中国在蒙特利尔设立总领事馆,以及中方在访问期间宣布加拿大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以进一步促进中加之间游客、学生及商务人士的往来。
双方重申愿根据各自国家法律在打击跨国犯罪和遣返逃犯方面加强合作。双方还同意早日签署《打击犯罪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同意就签署分享犯罪所得协定进行谈判。双方表示愿就上述及其他双方将在今后考虑的相关问题保持沟通,以进一步扩大在该领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