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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琴家教获刑五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4日15:20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曹静)30多岁的小提琴家教于某,在教授小提琴时猥亵4名女童。记者今天获悉,丰台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及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并罚,决定对于某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

  于某以2000元的价格让他人为其伪造了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证。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间,于某利用自己是小提琴教师的身份给女童担任家教,在教授小提琴时先后多次猥亵女童,并拍摄女童裸照。短短数月间,于某猥亵了4名年龄在8至11岁间的女童。开庭审理时,于某辩称自己只是用手机给学生拍过裸照,没有其他猥亵行为。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于某关于只给被害人拍过裸照的辩解,经查有多名被害人的陈述,且有证人证言、电子物证及其他相关证据相互印证,故对该辩解不予采纳。法院据此以猥亵儿童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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