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内部价”不能搞“内部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5日02:56  扬子晚报

  财政部日前印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人民日报》12月4日报道)

  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福利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这是一个存在多年的老问题。其实,在财政部的通知印发之前,一些地方、一些企业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并采取了类似的措施,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固然有一些免费或者低价使用本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如交通企业的职工及其亲属搭乘“顺风车”)难以查证落实的因素,但更主要的还在于这些禁止“内部价”的行为都是由垄断企业自己实施的,因而最终难逃失败的命运。

  因此笔者以为,此次财政部禁止电信、水、电等垄断国企职工享受“内部价”的改革要想取得成功,需要大胆向公众、向质监、向审计、甚至向纪检监察部门等借力,切忌重蹈一些地方、一些行业“内部价”问题“内部解决”失败的覆辙。这是因为,垄断国企向来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传统观念,财政部的《通知》触动的是垄断国企每一位员工的既得利益,因而必将遭到来自垄断国企从干部到职工的全面对抗。可以这样说,在对付财政部《通知》的问题上,垄断国企上上下下达到了空前“团结”。当然,这种对抗不一定非要刀光剑影、剑拔弩张,而是可以进行得非常隐蔽。比如,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可以搞得轰轰烈烈,而落实文件精神则可以虚晃一枪。因此,财政部尽管级别很高、权力很大,但与垄断国企在禁止“内部价”的较量中,难免“寡不敌众”而败下阵来。

  禁止“内部价”需要借助外力,还因为有些垄断国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经验很“丰富”。比方说,电力、供水等企业提供给职工及其亲属的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可以市场化,但在计量上却可以大“做文章”,从而使其变相享受到“内部价”。以电力企业为例,在电表上做手脚让其转得更快,几乎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今年3月份,国内多家新闻媒体都曾报道过这样一条新闻:针对人们极为关注的供电计量上的“缺斤短两”问题,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力量对全国17个省的企业生产的34种电表进行了抽检,结果发现,75%的电表都出现了正误差,即人们所说的“走得快”;对家庭正在使用的电表检测的结果更令人感到吃惊:偏差最大的要快28%,大多数快10%左右,也就是说居民要无端地多掏10%―28%的电费。

  由此可见,指望垄断者自己“割肉”以实现公平,是不现实也不可能的。为此,笔者希望财政部在《通知》之后,针对各行业“内部价”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制订切实可行、有效的实施细则,真正让“内部价”无处藏身。瞿玉杰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