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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独生允许生两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5日06:0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人民日报》报道 昨天《人民日报》理论版头条发表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全国社科规划人口学科组长、国家人口计生委专家委员田雪原的长篇文章《新中国人口政策回顾与展望》。文章建议,就人口数量控制而言,目前可考虑三种生育政策选择。

  其一,全国不分城乡,夫妇双方均为独生子女者,一律允许生育两个孩子。这一条现在即可实施。因为,当前已婚育龄妇女独生子女领证率城镇远高于农村,实行“双独”结婚生育两个孩子,农村生育率升高极其有限。

  其二,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者,允许生育两个孩子,农村现在可以实施,城镇可从“十二五”开始实施。在农村,由于独生子女率较低,“一独生二”影响有限;在城镇,由于独生子女率普遍很高,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者比例不会很高,对生育率影响也不会很大。特别是到“十二五”,城镇30岁以下育龄妇女将进一步减少,影响要更小一些。实行“一独生二”的生育政策,对于“一独”方的父母家庭养老和改变家庭人口年龄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其三,在有效制止三孩及以上多孩生育条件下,农村可普遍允许生育两个孩子。目前,农村实际的总和生育率仍在2.0上下,实行“限三生二”政策,生育率可大体维持在目前的水平,不会造成大幅度反弹,也不会影响2030年人口零增长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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